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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试点市、县(区)教育局:
为加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根据国家《政府会计制度》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会计核算,根据国家《政府会计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2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皖教财〔2014〕8号),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
三、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年末应当将食堂的报表信息并入学校相关报表的相应项目,并抵销中小学校与食堂的内部业务或事项对中小学校报表的影响。中小学校在编制收入费用表时,应当将食堂本年收入和费用相抵后的净额并入本表“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并单独填列于该项目下的“食堂净收入”项目。中小学校在编制预算收入支出表时,应当将食堂本年预算收支相抵后的净额并入本表“其他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并单独填列于该项目下的“食堂净预算收入”项目。
四、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学校食堂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六、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学校食堂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八、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学校食堂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使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置。在不影响账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中小学校不得打乱重编。
(三)学校食堂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皖教财〔2014〕8号)规定,“食堂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义务教育阶段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非义务教育阶段,由财政或学校予以保障”,本办法不再设置“固定资产”会计科目。历史上形成的食堂固定资产转入学校统一管理。
九、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学校食堂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二)学校食堂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学校食堂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四)学校食堂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学校食堂财务报表应当由学校负责人、食堂负责人和食堂会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十、学校食堂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中小学校,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一、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试行。
十二、本办法由安徽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科目编号及名称
序号
科目编号及名称
一、资产类
三、净资产类
1
1001库存现金
9
3001累计盈余
2
1002银行存款
300101营养餐累计盈余
3
1218其他应收款
300102非营养餐累计盈余
4
1302库存物品
10
3301本期盈余
5
1902待处置财产损溢
330101营养餐本期盈余
330102非营养餐本期盈余
四、收入类
11
4201上级补助收入
12
4401伙食收入
440101营养餐收入
440102非营养餐收入
13
4609其他收入
二、负债类
五、费用类
6
2302应付账款
14
5201伙食费用
7
2305预收伙食费
520101营养餐费用
8
2307其他应付款
520102非营养餐费用
15
5901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01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二、学校食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实际库存现金数。
10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学校食堂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账户。
二、学校食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学校食堂应当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实际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款项。
1218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发生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等。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本科目中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发生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302库存物品
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
库存物品是指学校食堂在经营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主、副食品及燃料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货物。食堂随买随用的零星货物和“一日一供”当即用完的生鲜食材可以在验收合格后直接列费用,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库存物品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可按以下类别进行明细核算:①粮食、②食用油、③蔬菜、④肉(豆)制品、⑤水产品、⑥蛋奶类、⑦调料、⑧燃料、⑨其他材料。
三、库存物品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取得的库存物品,应当按照其取得时的成本入账。购入库存物品验收入库后,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库存物品时,平时只填制出库单,登记库存物品明细账或明细表(数量),月末汇总,可选择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计算发出库存物品实际成本,借记“伙食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领用库存物品时计算成本的方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学校食堂的库存物品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至少每月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库存物品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通过“待处置财产损溢”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
1902待处置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资产盘盈、盘亏和报废、毁损的价值。
二、待处置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生盘盈时,借记“库存物品”等,贷记本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费用”或“其他收入”等科目。发生盘亏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品”等;查明原因后,属于正常自然损耗的,应借记“伙食费用”或“其他费用”,贷记本科目;属于人为因素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应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完毕的各种资产的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完毕的各种资产净溢余。年度终了报经批准处理后,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二、负债类
2302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因购买材料、货物及接受服务等而应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购入材料、货物等已验收入库及已接受服务但款项尚未支付的,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库存物品”、“伙食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偿付应付账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金额。
2305预收伙食费
一、本科目主要核算学校食堂使用IC卡管理,对IC卡充值及预收的各类伙食费。
二、预收伙食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以IC卡充值方式预收伙食费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根据IC卡消费的就餐费用清单确认为伙食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停用IC卡退回卡内余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以现金方式预收伙食费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预收的伙食费当期结转确认为伙食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退伙食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债权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预收但尚未结算的伙食费金额。
2307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营养改善计划财政预拨款和其他各项应付及暂收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付款的类别和债权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收到学校转来的营养餐预拨款和其他应付及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营养餐拨款等相关明细科目;期末,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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