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品名 > 河源品名 > 正文

河源市中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12/19 16:20:04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4-08-01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中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品目

货物/物资/医药品/其他医药品

采购单位河源市中医院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4年08月01日19:08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北边华达街东面东大财富中心1503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6日

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算金额¥21.76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小姐项目联系电话0762-3163398采购单位河源市中医院采购单位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滨江大道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曾先生0762-3342089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北边华达街东面东大财富中心1503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小姐0762-3163398

项目概况

河源市中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北边华达街东面东大财富中心15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HY24-Q06032

项目名称:河源市中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76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76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名

纯度

规格

计量单位

预算价格

预估用量

(瓶)

预算金额(元)

1

医用液体氧

99.5

175L/瓶

700.00

280

196000.00

2

医用气态氧

99.5

40L/瓶

60.00

360

21600.00

合计

2176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3、本项目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2.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3.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3、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

2.3.4、《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号);

2.3.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7、《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3.9、《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可以通过相应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承诺声明。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可以通过相应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承诺声明。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分公司参与响应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声明函)。(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则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北边华达街东面东大财富中心1503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北边华达街东面东大财富中心150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北边华达街东面东大财富中心15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供应商登录https://www.gdzdbidding.com“招标信息—下载中心”下载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后,送至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北边华达街东面东大财富中心1503号并缴纳标书款后获取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文章来源于:http://www.pmxl.net 品名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