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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第9号

日期:2024/9/2 16:51:5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4-08-13

近期,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12大类食品31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3大类4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及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咸阳市秦都区邳北王小邓炒货店销售的焦糖葵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彬州市水口宁禄果蔬经销部销售的豆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长武县永德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巨家镇连锁店销售的老豆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咸阳市秦都区蓉伟枘果蔬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文章来源于:http://www.pmxl.net 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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