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陕西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服务协议附加不合理条件案
办案单位:岚皋县市场监管局
案情介绍:2021年1月,安康市岚皋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实名举报,反映“圈圈到家”网络交易平台运营商存在逼迫平台内经营者“二选一”。调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圈圈到家”网上点餐平台,与平台入驻商家签订协议,部分条款内容为“甲方承诺在外卖平台上只与乙方进行合作,如违反约定,乙方将甲方平台服务费抽成比例提高至18,且无需通知甲方”,致使一些商家无奈退出其他网络交易平台。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岚皋县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随着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一些平台企业在市场上占据优势地位,利用服务协议附加不合理条件,损害平台商家自愿选择平台的权利,损害其他网络交易平台正当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本案中,外卖平台以给予商户较低的服务费为条件,要求商户与其签订独家入驻协议并限制商户入驻其他外卖平台,该行为虽然能够迅速提升平台自身的市场占有率、商户稳固率,却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商户的自主经营权,挤压了其他外卖平台的公平发展空间,损害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不利于交易市场的多元化发展。本案查处中,该局综合考虑各类因素后,依法作出减轻处罚决定,既亮明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裁的立场,又不至于给企业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给其健康有序发展保留了余地,体现了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相统一。该案入选国家总局2022年网络典型案例汇编,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二等奖。
华商报记者李婧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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