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拨款方式
本项目每年的承包款按12个月平均计算逐月支付,付款时间为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的承包款,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支付承包款时中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人对中标人出具的月度承包款结算表,结算表内容包括应发金额、扣除违约金额、实发金额等明细。
(2)中标人提供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开具的承包款完税发票(发票面额=应发金额-违约金金额)。
(3)采购人对中标人承包项目的月度考核评分表《云城区高峰(街)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服务项目考核评分表》。
(4)如采购人当月对中标人发出违约金扣除通知的,需附《云城区高峰(街)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服务项目违约通知书》。
上述资料中标人需按要求提供,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资格声明书》)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金山小区过境公路陈建文商住楼第6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金山小区过境公路陈建文商住楼第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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