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利州区二十一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4年2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举报线索对四川广元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利州区二十一药店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8685.8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8685.85元,并处1倍罚款68685.85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8685.85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68685.85元已全部上缴。十六、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西街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4年3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举报线索对广元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西街店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76.8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76.88元,并处1倍罚款1676.88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76.88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676.88元已全部上缴。十七、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万源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4年3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举报线索对广元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万源店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92.2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892.26元,并处1倍罚款1892.26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892.26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892.26元已全部上缴。十八、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天成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4年3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移交举报线索对广元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天成路店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未按处方(品名、规格、数量)调配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380.0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元市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214.01元,并处罚款2214.01元;2.责令改正。广元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166元,并处失约金216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380.01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2214.01元、失约金2166元已全部上缴。十九、四川省福仁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4年2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线索对四川省福仁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店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未按处方(品名、规格、数量)调配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988.8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元市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113.07元,并处1倍罚款4113.07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广元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875.76元,并处失约金3875.7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988.83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4113.07元、失约金3875.76元已全部上缴。二十、广元市保给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4年2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线索对广元市保给堂大药房有限公司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0421.5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0421.52元,并处1倍罚款80421.52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0421.52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80421.52元已全部上缴。二十一、广元市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胤国路曼哈顿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4年2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线索对广元市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胤国路曼哈顿店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487.2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487.23元,并处1倍罚款8487.23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487.23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8487.23元已全部上缴。二十二、四川广元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利州区二十八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4年2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线索对四川广元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利州区二十八药店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678.3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1678.34元,并处1倍罚款11678.34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678.34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1678.34元已全部上缴。二十三、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永恒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4年2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线索对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永恒药店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7688.1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77688.14元,并处1倍罚款77688.14元;2.责令改正,约谈单位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7688.14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77688.14元已全部上缴。二十四、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民政公寓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4年3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对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民政公寓药店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日常稽核时发现,该店存在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身份不一致、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25.8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25.86元,并处1倍罚款425.86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25.86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425.86元已全部上缴。二十五、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利州区市场街药店违法违规案2024年2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利州区市场街药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店未将职工门诊统筹政策规定的药品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作出责令改正的当场行政处罚。目前,该店已完成整改。(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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